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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全面加强“百日行动”法治服务保障 切实避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
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23日获悉,公安部法制局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各级公安法制部门紧紧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力做好法治服务保障,要强化受立案监督,切实避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法律指导,通过制定执法指引、案例指导、法律提示等“小快灵”方式,为执法办案提供及时有效、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指导。对“百日行动”督导督办案件以及重点查处的其他重大复杂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提前介入,与办案单位捆绑作战,及时在案件定性、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
通知要求,要强化受立案监督,全面加强对受立案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受立案环节的执法问题,切实避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要加强对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复杂案件的受立案审核把关,确保立案质量。要加强对不予立案复议复核案件的办理工作,统一接受本级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案件,会同相关办案单位及时核查处理,提高执法公信力。
通知要求,要加强案件法制审核,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和重大复杂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法制审核的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确保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对案件准确定性,依法妥善处理。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惩治犯罪的实际需要、违法犯罪情节和执法效果,使执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的同时,努力通过包容审慎执法推动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
通知要求,要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要求,发挥好办案平台作用,拓展物证鉴定、集中押解、公检会商、速裁法庭等功能,助力案件办理进一步提质增效。要用好远程会见等科技手段,拓展律师会见渠道,落实财物保管、饮食休息保障等制度规定,依法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要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严禁插手、干预案件办理,同时科学安排警力,落实爱警暖警措施,保障民警全身心投入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