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宾馆”不能无人监管

  张涛

  无人经营,通过线上预约、核验身份及订单信息后发送密码到订购人手机,订购人即可自助入住。近年来,“无人宾馆”作为一种新兴业态逐渐兴起。然而,在带给顾客方便的同时,“无人宾馆”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成为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7月24日《法治日报》)

  无人宾馆是利用智能科技与物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自助入住的新型宾馆。无人宾馆没有传统宾馆的前台和服务员,顾客到达宾馆后只需要刷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查验人证合一即可收到房间号及房间开锁密码。由于操作方便、隐私性好,具有很强的体验感与新奇感,无人宾馆受到许多顾客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一些经营者将其冠以“无人智慧宾馆”的噱头,更是吸引消费者眼球。

  然而,作为新生事物,无人宾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一方面,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办宾馆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法》有关规定。但事实上,许多无人宾馆并未办理相关证件,不具备相应资质,属于不折不扣的“三无宾馆”。

  另一方面,由于经营模式的特殊性,无人宾馆很容易出现不规范经营行为,包括一人登记多人住宿、非本人入住,违规容纳未成年人住宿等,从而滋生卖淫、赌博、吸毒、性侵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报道,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近年来发生多起涉“无人宾馆”的刑事案件,涉及强奸、介绍卖淫嫖娼、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当地公安机关摸排出的12家无人宾馆,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未安装住宿登记上传系统,令人触目惊心。为此,朔城区检察院专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无人宾馆合法、规范经营。

  眼下无人经济方兴未艾,无人宾馆作为其中一种形态,既为经营者降低了人力成本,也满足了消费者对于私密性的要求。不过,“无人宾馆”不能无人监管。虽然打着“无人”“智慧”的旗号,无人宾馆本质上仍属于酒店、宾馆,需要有关部门按照酒店业相关规定进行监管。

  首先,对现有无人宾馆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无人宾馆不可能偷偷摸摸经营,它必须通过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公安部门应从线上入手,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对无证经营的无人宾馆责令停业整改,整改符合条件办理相关证件后方可恢复营业。

  其次,应急、消防、卫生监督等部门各司其责,对分管领域内的无人宾馆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引导无人宾馆扬长避短,通过技术手段弥补人力短缺,确保宾馆的安全保障义务落实到位。

  再次,网站平台在接纳无人宾馆入驻前,必须严格查验其经营资质,如实公布与其所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注册备案、审查批准、检验检测等信息,充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也不能只图新奇好玩,在选择无人宾馆时必须多查多验,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