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每个城市街道将“标配”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南京6月13日电 (记者 孙权)记者13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到2023年底前,江苏每个城市街道将配建1家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根据要求,上述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需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全托服务、智能呼叫、技能培训、业务指导等功能,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互补,在街道辖区内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资料图) 江苏省民政厅供图
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资料图) 江苏省民政厅供图

  截至2021年底,江苏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1872.12万,占总人口的23.75%。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简称《方案》),提出一揽子政策举措,持续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努力让老年人享有“身边、家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方案》明确,到2024年,江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进一步完善,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展,服务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制度、市场、标准、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形成。

江苏无锡,一家养老机构内欢声笑语。(资料图) 周贤览 摄
江苏无锡,一家养老机构内欢声笑语。(资料图) 周贤览 摄

  《方案》提出,江苏将支持家庭承担养老服务功能,推广“原居享老”服务模式,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辅助出行、紧急救援等居家上门服务。到2024年,全省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不低于18%。

  此外,江苏还将大力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为有需求的居家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康复护理、陪诊转介等服务;深入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逐步将政府购买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范围扩大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已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老年人中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到2024年底前完成政府支持的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0万户。

  社区是实施养老服务的关键一环。《方案》中提到,江苏将重点加强以照护为主业、辐射周边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并加快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积极构建老年城乡助餐、助浴服务体系,完善居家重点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

  在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方面,江苏也将充分利用农村地区闲置的校舍、厂房、村部等资源,开展村级邻里互助点建设,为村民提供日托、探视、助餐、保健、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互助养老服务。

  开展养老服务,载体有了,相关的人员配备亦很重要。根据《方案》要求,江苏将优化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课程,将居家照料、家庭护理、社区康复等内容规划为养老护理员培训必修课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养老服务志愿者提供职业培训,为家庭照护者、居家养老护理员提供相关技能培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