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斯里兰卡使馆发布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要求

  6月7日电 据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国内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当前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特点,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现更新自斯里兰卡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要求,请即日起自斯里兰卡赴华的旅客遵照执行。

  一、总体检测要求

  (一)所有赴华人员需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兰卡医院(Lanka Hospitals)采用中国设备和中国双试剂(DaAn Gene和Bioperfectus Technologies)进行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登机前12小时内在兰卡医院或使馆指定其他检测机构(Nawaloka, Kings, Asiri, Hemas, Durdans)进行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为确保及时获得并上传检测报告,请提前联系检测机构预约,并说明赴华目的,要求其按照中国大使馆标准进行检测,并在采样时做好防护。

  二、关于登机前的隔离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

  (一)在斯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其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包括离职1个月内的人员)项目人员回国前须在符合条件的隔离酒店或独住公寓隔离10天直至登机。

  (二)在斯零散中国公民及其他赴华人员(以斯里兰卡签证信息为准),行前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为确保健康码顺利审发,所有商业航班赴华人员均须于登机前10天向使馆报备回国信息。

  三、上传材料要求

  鉴于使馆审核健康码需要一定时间,申请人务必在获得检测报告后第一时间申请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并完整上传以下资料:

  (一) 历次核酸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须有二维码和照片)。

  (二)斯里兰卡入境章和签证(须上传所在护照页完整照片,显示护照号码)。

  (三)隔离证明(中资企业项目人员)。

  (四)企业负责人保证书(如适用)。

  关于“检测采样日期”,请以登机前48小时内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日期为准填写,选择检测采样日期(COLLECTED TIME)。

  四、既往感染人员

  (一)痊愈满3个月后方可向使馆申请健康码预审。痊愈标准为:治愈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兰卡医院中国试剂检测)。两次核酸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核酸检测结果中最晚出具日期至发使馆预审时间已满3个月。

  (二)将以上资料发至使馆邮箱:consulate_lka@mfa.gov.cn,邮件名称格式为“既往感染人员+姓名+健康码预审”,使馆将进行健康码预审并回复申请人。

  (三)申请健康码时须上传历次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预审回复邮件截图。符合条件的,使馆按要求审发健康码。

  五、其他说明

  (一)使馆目前不为其他国家人员经斯里兰卡中转赴华审发健康码,只为在斯工作、生活的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使馆不为4月27日(以斯里兰卡入境章时间为准)之后在斯下船的船员发放健康码,如后续政策有调整,使馆将及时发布通知。

  (三)关于中资企业每航班人数限制、隔离证明和企业负责人保证书的出具及模板、造成输入病例企业的处置等继续执行5月18日使馆通知要求,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consulate_lka@mfa.gov.cn咨询。

  (四)使馆设有专人值班审核健康码,如首次申请未通过,请按照反馈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耐心等待健康码通过,无需到使馆问询或电话催促。使馆将对有关证明材料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者将拒发健康码,当事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请拟赴华人员务必做好行前防护,避免因登机前感染病毒造成病例输入或因检测阳性无法成行。

  (六)本通知由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