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经排查初判26.1万栋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7月8日电 题:住建部:经排查初判26.1万栋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中新财经记者 庞无忌

  2022年7月8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上,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通报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据通报,截至目前,全国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726万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26.1万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3.1万余栋房屋采取了管控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基本情况。

  同时,方案提出,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会议要求,排查进度要加快,认真分析评估“百日行动”完成进度,对标对表《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快查快改,确保按期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要准确,统筹调配好专业力量,精准开展排查,强化排查数据的检查和复核,全面归集数据信息,逐栋建立工作台帐,确保排查结果真实。管控措施要严格,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整治要扎实,加快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分类采取处置措施,积极探索自建房解危的经验做法,对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必要的帮扶,确保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章立制,抓好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构建房屋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好审批部门在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将好的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