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共有水库工程203座 制定水利工程相关管护地方标准

  西宁12月2日电 (庞彩英 张添福)青海省目前共有水库工程203座、堤防工程469段1599余公里、灌区工程1161处,其中万亩以上的灌区工程90处。

  青海省水利厅2日发布消息,由青海省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起草申报的《水利工程(水库、堤防、灌区)管护定额》地方标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将为青海省水库、堤防、灌区维修管护等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

  青海省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前,青海省水库、堤防和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一般参照水利部2004年制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但由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构成、单价等内容对照青海省国民经济水平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编制《水利工程(水库、堤防、灌区)管护定额》十分必要。

  据悉,《水利工程(水库、堤防、灌区)管护定额》地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青海省水利工程管护等相关工作无规可依的空白,进一步明确了青海省水库、堤防、灌区维修管护工程量,规范了水库、堤防、灌区维修养护资金预算编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为推动“十四五”期间青海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青海省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丁莹说:“《水利工程(水库、堤防、灌区)管护定额》地方标准的实施,将为规范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指导地方开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提供依据和标准,确保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养’,达到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1.0’向‘效益充分发挥2.0’转变。”(完)